01. 术后1周内(睡眠姿势)
01. 术后1周内睡觉时请注意避免颈部弯折,建议抬高上半身,使头部高于心脏位置,有助于消肿。
02. 建议仰卧(脸朝上)保持正确姿势入睡,术后1周后可侧卧睡觉。
02. 术后饮食
01. 一般情况下可正常饮食。
03. 消肿管理
01. 术后2–3天内肿胀和淤青会逐渐加重,之后在2–4周内慢慢消退,具体恢复情况因人而异。
02. 自手术当天起至术后第3天请进行冷敷,之后改为热敷。(可使用为您准备的冰敷袋进行冷敷。热敷可使用蒸汽热敷眼罩,或将提供的敷袋放入微波炉加热约15秒后使用。)
04. 伤口护理
01. 哭泣或用力揉搓眼睑不利于恢复,请尽量避免。
02. 用力睁眼或使眼部用力可能导致出血,请多加注意。
03. 拆线时间根据手术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,一般在术后5天内拆线。(如为开眼角手术则通常在术后7天拆线。)
05. 洗脸及淋浴 / 化妆 / 半永久
01. 在拆线前,请用湿毛巾擦拭手术部位以外的区域。
02. 洗脸可在拆线当天进行,但建议尽量从次日开始。
• 洗脸时请避免用力揉搓眼部,需轻柔清洁。
• 眼妆建议术后2周后再进行,卸妆时请避免对眼部造成刺激。
03. 嫁接睫毛或半永久眼线纹绣建议术后1个月后进行。
04. 隐形眼镜建议术后2周后佩戴。
05. 术后1个月内请勿前往桑拿或汗蒸房。(有感染风险)
06. 建议前往美容院,在避开手术部位的情况下接受洗发服务。
• 若在家自行洗头,请用毛巾包裹好头部,向后仰头,注意避免水流接触到眼部。
• 非切开手术可在术后3–4天洗头;如为切开手术,则需在拆线后方可洗头。
06. 运动
01. 一般日常生活在术后即可进行;轻度运动建议术后2–3周开始,剧烈运动建议术后1个月后再进行。
**07. 服药说明**
01. 出院时开具的药物请在手术结束后第一次进食30分钟后开始服用,并按规定时间规律服药。
如服药后出现腹泻、过敏等症状,请及时联系医院。
2. 术后1周内请勿服用阿司匹林或维生素E,以免引起出血。
08. 饮酒与吸烟
- 由于饮酒和吸烟会对出血、伤口愈合及感染产生不良影响,因此术后1个月内请务必避免。
09. 术后恢复情况(恢复过程)
1. 可能会出现眼白肿胀(结膜水肿)的情况,但不会影响视力,请不必担心。
2. 淤青、眼睛充血及结膜水肿可能会持续2–3周。
3. 术后最终形态通常在约6个月后逐渐稳定。
4. 术后可能会出现畏光、眼睛干涩或流泪的情况,这些症状会随着时间逐渐改善。
5. 眼周感觉可能会变得迟钝,但通常会在数月内逐渐恢复。
眼部手术后注意事项
首尔特别市江南区论岘路813号 永石大厦4楼 电话:02-516-1175
诊疗时间:平日 10:00–19:00 | 周六 10:00–16:00




